壹、活動目的
本會舉辦這項大型數學活動的主要目的乃是希望培養全國高中學生對數學的熱愛
與學習興趣,期待藉由此類不同以往的數學競賽模式,培育所有參與競賽的選手
與同儕間能夠產生健康的互助合作心態,並激發學生在數學方面的高度學習興趣
。同時也期望能及早發掘所有參加數學競賽中的資優選手,多爭取一份甄選入學
的佐證機會。
貳、活動簡介
本活動是針對全國高級中學以下在學學生所設計並固定於每年八月第三個星期六
、日所舉行之大型數學競賽活動,命題範圍含蓋數論、代數、幾何及組合等四個
主題。每隊皆由15位隊員、1位指導教師與1位試務人員共同組成,部份競賽項目
,在考試過程中,參賽選手甚至可與隊友共同討論、分工合作為團隊爭取榮譽。
競賽內容分團體賽、思考賽、個人賽與接力賽等四種不同項目進行,第11屆起個
人賽每回合已由原來2題增為3題,四回合共12題,其競賽項目、方式與配分說明
,詳見網站說明
參、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九九文教基金會
肆、參加對象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下在學學生
伍、活動日期
民國99年8月21、22日(星期六、日)
陸、活動地點
本活動將於以下三區舉行,台北區、台中區與高雄區,各參賽隊伍可自由選擇參賽
地區,惟參賽地區選定後,恕不接受更改。
柒、活動內容
8月21日(六)下午-團體賽(20分鐘)、思考賽(60分鐘)
8月22日(日)上午-個人賽(60分鐘)、接力賽(12分鐘)
中午-頒獎典禮
捌、數學競賽活動報名規定
一、組隊規定:
(一)每一參賽隊伍由15名隊員、1名指導教師與1名試務人員組成(指導教師與試務
人員可為同一人)。
(二)每隊試務人員均需擔任競賽監考與閱卷工作,並協助照顧參賽學生秩序及安全
,否則該隊需另繳1,000元,以作為本會代為尋找監考閱卷試務人員費用。
(三)競賽當日,各隊推派之試務人員若無故缺席,則該隊競賽成績不予以計算、不
列入競賽評比。
(四)每位試務人員僅能擔任一隊之試務人員,指導教師則可指導一隊以上之隊伍。
二、報名日期: 99年5月28日(五)至6月18日(五)
三、活動費用:每人500元,全隊15人共7,500元。
四、報名方式:
●報名流程
《上網報名》→《列印繳款單》→《繳費》→《郵寄彙整表》即完成報名。
●報名流程細節
(二)詳細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三)確認各項報名資料無誤後,自行列印《繳款申請書》,持該申請書至華南
銀行全國各地分行逕行繳費;或依申請書上繳款帳號至自動櫃員機(ATM)
轉帳繳款即可。並請於99年6月21日(一)以前完成繳款手續。
(四)各隊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後,請將彙整表(為各學校推薦之隊伍請請加蓋學校
用章)連同繳款單存查聯一併於99年6月22日(二)前掛號郵寄至本會,以保障
獲獎權益。
(五)彙整表各參賽隊伍可自行影印,作為彙整隊員名冊便於線上報名輸入資料
之用。
五、隊員更換辦法
(一)於99年5月28日(五)至7月12日(一)期間,各參賽隊伍可自行於本會網站上
(網址:http://www.99cef.org.tw )自由更換隊員。並請於完成隊員更換手
續後,自行列印隊員資料,確認隊員是否已更換完成,以確保參賽權益。
(二)於99年7月13日(二)至8月16日(一)期間,參賽隊伍若需更換隊員,一次須
支付行政工本費100元,並請依以下辦法辦理:
六、注意事項
(一)第11屆起個人賽每回合已由原來2題增為3題,四回合共12題。
(二)務必詳實填寫各項報名資料,學校推薦之參賽隊伍請於彙整表上加蓋學校
用章,連同繳款單存查聯一併於99年6月22日(二)前掛號郵寄至本會,以保障
獲獎權益。
(三)報名手續完成後,恕不受理退費。
(四)若參賽隊伍需更換隊伍資料,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更換手續,並自行列印
新的隊伍資料,以確認更換手續已完成。
競賽期間,不得臨時更換隊員。
(五)本競賽活動不製發准考證,請參賽隊員攜帶就讀學校之學生證、本人之身
分證、護照、或有照片之IC健保卡(四者擇一即可),以證明隊員身份。
未持證件應考者,成績不予計算。
玖、獎勵方式
一、團體賽項:
(一)【全國團體獎】
1.依成績高低取全部參賽隊伍之前百分之九授獎,分別為金牌獎、銀牌獎與
銅牌獎,比例為1:2:3。
2.榮獲各獎項之隊伍頒發獎牌乙座,其指導教師與隊員,各頒發獎狀乙禎。
3.若參賽隊伍數是n,則得金、銀、銅牌獎的隊伍數分別為a、b、c,其計算
方式如下
a=[3n/200];a+b=[9n/200];a+b+c=[9n/100],[ ]表高斯符號。
(二)【地區團體獎】
1.依成績高低取該區參賽隊伍之前百分之四十授獎,分別為一等獎、二等獎、
三等獎與優良獎,比例為1:3:6:10。
2.榮獲各獎項隊伍之指導教練與隊員,各頒發獎狀乙禎。
3.若參賽隊伍數是n,則得一、二、三等獎與優良獎的隊伍數分別為a、b、c、
d,其計算方式如下
a=[n/50];a+b=[2n/25];a+b+c=[n/5];a+b+c+d=[2n/5],
[ ]表高斯符號。
※註:團體獎項競賽成績同分給獎原則
1.競賽總成績同分時,將優先比較隊伍之思考賽分數,思考賽分數高者得勝。
2.若思考賽分數同分,第二比較團體賽分數,團體賽分數高者得勝。
3.若團體賽分數同分,第三比較隊伍接力賽總分,隊伍接力賽總分較高者得勝。
4.若隊伍接力賽總分相同,則獎項並列,同時總得獎數不變。如:總得獎數為
10隊,金、銀、銅牌獎獎數原為1隊、2隊與7隊,在銀牌獎獎項上發生並列
的狀況,則銀牌獎項將變更為3隊,而銅牌獎獎數會改為6隊、總獎數不變。
但,若獎項並列的情況發生在銅牌獎時,則總獎數將會增加。
(三)【推薦學校傑出貢獻獎】
1.以「推薦學校」為計算單位,採積分制
2.積分計算方式如下:
(1)每個參賽隊伍可得積分1分。
(2)參賽隊伍得到團體獎項全國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時,分別可得積分
10分、6分、4分。
(3)參賽隊員得到個人獎項全國金牌獎、銀牌獎時,分別可得積分5分、3分。
3.每年歷屆累積積分前六所推薦學校可獲傑出貢獻獎,獲獎後積分於次一年度
重新計算。累積積分相同時,以金牌、銀牌與銅牌獎得獎獎牌數量多寡優先
授與獎項。
4.榮獲傑出貢獻獎之推薦學校頒發獎座乙座。
二、個人獎項:
(一)【全國個人獎】
1.以全部參賽隊員之個人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金牌獎乙名與銀牌獎若干名。
若個人賽成績同分時,將舉行同分賽,優勝者為金牌獎,餘為銀牌獎。
2.榮獲各獎項之學生頒發獎狀乙禎。
(二)【指導教師傑出貢獻獎】
1.以「個人」為計算單位,採積分制。
2.積分計算方式如下:
(1)每指導一隊參賽隊伍可得積分1分。
(2)所指導之參賽隊伍得到團體獎項全國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時,分別
可得積分10分、6分、4分。
(3)所指導之參賽隊員得到個人獎項全國金牌獎、銀牌獎時,分別可得積分
5分、3分。
3.累積積分達25分,即可獲頒指導教師傑出貢獻獎,獲獎後積分於次一年度
重新計算。
4.榮獲指導教師傑出貢獻獎之指導教師可獲得獎牌乙禎。
(三)【全隊最高分】
個人賽項目中,在主辦單位規定分數範圍內,全隊成績最高之所有隊員,各頒發
獎狀乙禎。
三、所有參賽學生頒發參賽證書乙禎與個人賽成績單乙禎。
四、協助辦理本次活動之指導教師,以及得獎學生之指導教師,均將報請教育主管機關
及所屬學校給予敘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