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臺灣中小學數學能力檢定考試(TMT) 應考須知

測驗日期:2026 年 6 月 13 日(星期六)
※ 考生必須在《預備時間》以前進入試場

測驗項目 預備時間 測驗開始 測驗結束
TMT10 & TMT11A 10:00 10:10 11:30
TMT8 13:30 13:40 15:00

應考須知

一、
本次測驗之身分證明文件為考生有照片之學生證、身分證、護照、居留證、有照片之IC健保卡或學校開立附有照片之在學證明(以上六項正本擇一即可)。考生需持以上證明文件應考,未攜帶證明文件者,該成績僅供參考,不予認定。

二、
本次測驗時間80分鐘、共30題,分別為單選題15題、選填題15題,總分150分。試卷內的圖形均為示意圖,可能未依正確比例繪製。

  • 單選題:
     (1) 答對一題得 5 分,未作答得 1 分,答錯以 0 分計算。
     (2) 每一題各有 A、B、C、D、E 五個選項,其中只有一個選項是正確答案。
  • 選填題:
     (1) 答對一題得 5 分,未作答或答錯以 0 分計算。
     (2) 每一題答案是範圍在 000 至 999 之間的整數。如答案為 7,請塗黑 007;如答案為 43,請塗黑 043;如答案為 123,請塗黑 123。三個圓格全對才給分,沒有倒扣或部分給分。

三、
本次測驗答案卡,限用黑色2B軟心鉛筆劃記答案卡,答案卡不得以修正液(帶)修正,答案卡要保持清潔與完整,不可污損或折疊,劃記要「黑」、「清晰」、「塗滿圓格」但不可出格。作答時請確定答案後再畫至答案卡上,以免因錯誤擦拭不清造成答案複選或劃記不明顯,影響閱卷判讀無法計分。請注意,只有將答案圈選清楚在答案卡上才得以計分。

四、
考生應於規定時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入場應試,遲到20分鐘者不得入場考試開始後40分鐘始得離場,強行入場或離場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五、
考生入場後,應按照編定之試場及准考號碼入座,不在編定之試場應試者,該成績不予計算。並將應考之身分證明文件放置於桌面之右上角處,以備查驗,並須遵循監試人員指示,配合核對身分證明文件與考生名單。

六、
考生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試題卷及答案卡是否備齊、完整,並依監試人員指示檢查答案卡上之基本資料,如有缺漏、污損或錯誤,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凡經作答後,始發現錯用答案卡者,該成績不予計算。

七、
考生於測驗進行中,發現試題印刷不清時,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測驗時亦不得有交談、偷看、抄襲、傳遞、夾帶、交換試卷;以暗號示人答案,或便利他人窺視答案等情形,違者該成績不予計算。如果試題卷及文具不慎掉落,應舉手通知監試人員後再行撿拾。

八、
除了考試所准許使用的尺、圓規、橡皮擦、空白計算紙與身分證明文件外,請將個人物品及具有傳輸、通訊、記憶、拍攝、錄影或計算功能之物品: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計算機、電子辭典、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等)、呼叫器、收音機等完全關機並置於隨身書包後擺放於試場前後空地上。個人攜帶之鐘錶(如:手錶、時鐘、鬧鐘、電子鐘等)不可以有計算、記憶、通訊、傳輸、拍攝、錄影等功能,且不得發出任何聲響或閃光。試卷上所有的題目均不需使用計算器便可作答。有關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須先報備並經檢查後方可使用。

九、
考生於測驗結束信號一響時,應即停止作答,延遲者該成績不予計算。考生應於考畢離場前將答案卡交監試人員驗收不得攜出試場外,違者成績不予計算。

十、
考生於測驗結束前提早離場,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高聲喧嘩或宣讀答案,經勸止不聽者,該成績不予計算。

十一、
考生不得有請人頂替、偽造或變造證件應試等舞弊情事,違者取消其測驗資格,其有關人員將送請有關機關處理。

 

返回頂端